近期不少同学问浙江高等教育自考问答!今天诚为径自学考试网就来给大伙详细介绍一下,期望对大伙能有所帮助!
浙江高等教育自考问答
1、容易见到问题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考?
答:高等教育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对自考规范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方法、毕业生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考规范,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将自考规范纳入国内高等教育的基本规范,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自考在国内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国内自考规范创立于1981年,我省1984年开始推行该规范。
自考规范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征的开放式高等教育规范,是富有中国特点的“没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考学习技巧灵活、工学矛盾小、成本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离别”,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考。对有个别有特殊需要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自考使用学分累计的方法逐步完成学业,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别合格者,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与权的主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授与学士学位。依据浙政发307号文件精神,自考毕业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现在自考分为专科和专升本两个学历层次。自考的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需要相一致。
2.自考使用什么考试形式?
答:自考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形式。理论考试现在使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150分钟。实践性环节考核是对考生进行基本技能和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实质问题能力的考核。一般包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和其他专门技能等,考核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答辩和实质操作等。
3.一年考几次?
答:现在我省理论考试一年安排2次,分别安排在4月、十月中下旬的一个双休日,报名日期为1月、7月上旬。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同步。
4.如何报名?
答:我省自考实行在线报名,在线缴费。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前会在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报名通知》、《报名指南》和《考试报名简章》,具体操作步骤及需要会在《报名指南》中详细说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严格按《报名指南》需要和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一旦确认,不能修改和取消。
理论考试每次安排2天,每一个时间段可以选报一门,每次考试最多可报4门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按《考试报名简章》公布的课程,自行选择考试报名。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地址、形式、方法由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在报完名后,要准时关注各主考学校网站有关信息。
5.怎么样知道自考开考的专业与专业考试计划?
答:登陆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6.可否同时考试报名多个专业?可否直接考试报名专升本专业?
答:我省自考实行课程管理,考试报名时不限制专业,考生可以按《考试报名简章》公布的课程选择考试报名。
考生可以直接考试报名专升本专业,但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要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7.忘记准考证号、登陆密码如何解决?自学考试个人信息怎么样修改?
答:考生如忘记准考证号,可在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社会考生登录”界面用身份证号登录。假如显示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没办法登录:初次登录系统的,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原已登录过系统的,通过“忘记密码”功能自行重置密码。
除身份证号与名字外,其他信息有误,考生在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自行更正。如需变更至已停考但尚能申请毕业的专业,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8.何时可以准考证打印?
答:一般考试前一个星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准考证打印。
9.应携带什么证件参加考试?在考场内应注意什么问题?违反考试纪律怎么样处置?
答:考生要根据《考场规则》等规定,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进考场后按规定入座,并把有关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考生在考场内需要遵守《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需要答卷。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每场理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未经监考教师允许,考生中途不能离场,离场后不能返回考场。禁止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和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智能手表与带存储程序功能的计算器等进入考场。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置。
近期不少同学问浙江高等教育自考问答!今天诚为径自学考试网就来给大伙详细介绍一下,期望对大伙能有所帮助!
浙江高等教育自考问答
1、容易见到问题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考?
答:高等教育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对自考规范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方法、毕业生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考规范,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将自考规范纳入国内高等教育的基本规范,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自考在国内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国内自考规范创立于1981年,我省1984年开始推行该规范。
自考规范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征的开放式高等教育规范,是富有中国特点的“没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考学习技巧灵活、工学矛盾小、成本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离别”,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考。对有个别有特殊需要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自考使用学分累计的方法逐步完成学业,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别合格者,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与权的主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授与学士学位。依据浙政发307号文件精神,自考毕业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现在自考分为专科和专升本两个学历层次。自考的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需要相一致。
2.自考使用什么考试形式?
答:自考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形式。理论考试现在使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150分钟。实践性环节考核是对考生进行基本技能和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实质问题能力的考核。一般包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和其他专门技能等,考核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答辩和实质操作等。
3.一年考几次?
答:现在我省理论考试一年安排2次,分别安排在4月、十月中下旬的一个双休日,报名日期为1月、7月上旬。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同步。
4.如何报名?
答:我省自考实行在线报名,在线缴费。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前会在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报名通知》、《报名指南》和《考试报名简章》,具体操作步骤及需要会在《报名指南》中详细说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严格按《报名指南》需要和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一旦确认,不能修改和取消。
理论考试每次安排2天,每一个时间段可以选报一门,每次考试最多可报4门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按《考试报名简章》公布的课程,自行选择考试报名。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地址、形式、方法由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在报完名后,要准时关注各主考学校网站有关信息。
5.怎么样知道自考开考的专业与专业考试计划?
答:登陆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6.可否同时考试报名多个专业?可否直接考试报名专升本专业?
答:我省自考实行课程管理,考试报名时不限制专业,考生可以按《考试报名简章》公布的课程选择考试报名。
考生可以直接考试报名专升本专业,但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要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7.忘记准考证号、登陆密码如何解决?自学考试个人信息怎么样修改?
答:考生如忘记准考证号,可在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社会考生登录”界面用身份证号登录。假如显示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没办法登录:初次登录系统的,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原已登录过系统的,通过“忘记密码”功能自行重置密码。
除身份证号与名字外,其他信息有误,考生在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自行更正。如需变更至已停考但尚能申请毕业的专业,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8.何时可以准考证打印?
答:一般考试前一个星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准考证打印。
9.应携带什么证件参加考试?在考场内应注意什么问题?违反考试纪律怎么样处置?
答:考生要根据《考场规则》等规定,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进考场后按规定入座,并把有关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考生在考场内需要遵守《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需要答卷。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每场理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未经监考教师允许,考生中途不能离场,离场后不能返回考场。禁止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和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智能手表与带存储程序功能的计算器等进入考场。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置。
近期不少同学问浙江高等教育自考问答!今天诚为径自学考试网就来给大伙详细介绍一下,期望对大伙能有所帮助!
浙江高等教育自考问答
1、容易见到问题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考?
答:高等教育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对自考规范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方法、毕业生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考规范,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将自考规范纳入国内高等教育的基本规范,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自考在国内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国内自考规范创立于1981年,我省1984年开始推行该规范。
自考规范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征的开放式高等教育规范,是富有中国特点的“没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考学习技巧灵活、工学矛盾小、成本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离别”,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考。对有个别有特殊需要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自考使用学分累计的方法逐步完成学业,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别合格者,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与权的主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授与学士学位。依据浙政发307号文件精神,自考毕业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现在自考分为专科和专升本两个学历层次。自考的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需要相一致。
2.自考使用什么考试形式?
答:自考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形式。理论考试现在使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150分钟。实践性环节考核是对考生进行基本技能和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实质问题能力的考核。一般包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和其他专门技能等,考核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答辩和实质操作等。
3.一年考几次?
答:现在我省理论考试一年安排2次,分别安排在4月、十月中下旬的一个双休日,报名日期为1月、7月上旬。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同步。
4.如何报名?
答:我省自考实行在线报名,在线缴费。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前会在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报名通知》、《报名指南》和《考试报名简章》,具体操作步骤及需要会在《报名指南》中详细说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严格按《报名指南》需要和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一旦确认,不能修改和取消。
理论考试每次安排2天,每一个时间段可以选报一门,每次考试最多可报4门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按《考试报名简章》公布的课程,自行选择考试报名。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地址、形式、方法由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在报完名后,要准时关注各主考学校网站有关信息。
5.怎么样知道自考开考的专业与专业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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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可否同时考试报名多个专业?可否直接考试报名专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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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以直接考试报名专升本专业,但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要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7.忘记准考证号、登陆密码如何解决?自学考试个人信息怎么样修改?
答:考生如忘记准考证号,可在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社会考生登录”界面用身份证号登录。假如显示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没办法登录:初次登录系统的,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原已登录过系统的,通过“忘记密码”功能自行重置密码。
除身份证号与名字外,其他信息有误,考生在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自行更正。如需变更至已停考但尚能申请毕业的专业,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8.何时可以准考证打印?
答:一般考试前一个星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准考证打印。
9.应携带什么证件参加考试?在考场内应注意什么问题?违反考试纪律怎么样处置?
答:考生要根据《考场规则》等规定,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进考场后按规定入座,并把有关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考生在考场内需要遵守《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需要答卷。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每场理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未经监考教师允许,考生中途不能离场,离场后不能返回考场。禁止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和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智能手表与带存储程序功能的计算器等进入考场。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置。
10.怎么样查看当次考试报名的考试成绩?
答:理论考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后20日左右,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可于5月15日、11月15日后,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点击“我的成绩-分数查询”栏目查看。
考生如对当次理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成绩查对,查对结果由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告考生。成绩查对限查有无漏评,积分、统分有无差错,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
1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可否顶替自考课程?
答: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一级或以上合格证书可以顶替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获得一级合格证书可以顶替或02316/02317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获得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可以顶替00342/0034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
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并获得二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英语、英语或第二外语课程;获得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还可以顶替英语或英语课程。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笔试规定成绩,可以顶替英语或英语课程。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成绩顶替英语或英语课程的,在申请学士学位时有效。
12.原公共政治课怎么样顶替?
答:原公共政治课,按《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考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公告》实行。
13.一门课程多次考试成绩能否在同个专业同时用?
答:一门课程参加多次考试,获得的合格成绩,在同一专业中只能用一次,不可以作为多门课程重复用。如“公共关系学”课程考了2次,有2个合格成绩,在法学专业中不可以作为2门选考课用。
14.免考课程能否再用于顶替?
答:通过免考终审确认的课程不可以再用于顶替。
15.对毕业论文等考试报名有哪些需要?
答:完本钱专业全部课程学习,并至少获得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考试报名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原则上需参加在毕业证书上副署的高校考核答辩,考生考试报名时务必要认真选择。
16.什么是转考?
答:转考主要指省际转考。省际转考分为转出和转入。转入是指考生离开外省市到本省参加考试,将外省市合格成绩转入本省。转出是指考生离开本省到外省市参加考试,将本省合格成绩转到外省市。无论转出还是转入都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转出、转入不能代办,须考生本人办理。
假如考生需要在省内原考试地以外的市、县参加考试,在报名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时,选择参加考试的市、县获得准考证号即可,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17.怎么样办理转考手续?
答:需转出的考生一般于每年2月下旬或8月下旬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可通过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最多跑一次-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申请”或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我的申请-转考申请”链接〕在线办理转考,也可登陆“浙里办”APP办理。届时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会发布相应通知。需转入的考生在外省市办理转出手续后,省教育考试院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在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届时也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查看。
考生在线办理转考试前,须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及课程成绩信息,有误的按通知所附《浙江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办理指南》中的步骤进行申报更正。
18.什么是免考?
答: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赞同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与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继续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本、专科专业者,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获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或名字和需要相同的专业课程。
除具备高校在校期间2个学期以上英语语言类课程合格成绩免考“英语或英语,具备高校在校期间3个学期以上英语语言类课程合格成绩免考“英语或英语”,部分代表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免考外,其他课程按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原则申请免考。
19.怎么样办理免考?
答:考生一般于每年5月中旬或11月中旬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可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最多跑一次-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报登记”或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我的申请-免考申请”链接〕在线办理免考申请,也可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届时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会发布相应通知。
考生申请办理免考试前,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及课程成绩信息。有误的按通知所附《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中的步骤进行申报更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供有关材料。
20.学位申请有哪些需要?
答:学位申请仍按现行规定实行。自考本科毕业生各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成绩达到或超越本专业本次毕业论文平均成绩,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5%,有关高校可授与相应的学士学位。如因专业毕业人数不足10人而超越15%的授与比率,但毕业生成绩确属出色者,由学校酌情考虑授与学位。
除主考学校另有规定外,不考或免考英语、第二外语者,不授学位。
21.考试概要怎么样查看?教程怎么样订购?
答:考试概要包含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考核内容与考核目的、有关说明与推行需要等几个部分。全国统编教程中附考试概要,其他课程考试概要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
教程实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时间一般为3月和9月上旬,3月上旬预约十月考试的教程,9月上旬预约次年4月考试的教程。
22.怎么样办理毕业申请?
答:自考毕业申请每年2次,考生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于5月下旬和11月下旬,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按相应步骤及需要进行毕业申请,并按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通知的时间提交毕业申请所需有关材料。
23.自考的毕业证书由什么部门颁发?
答:自考的毕业证书由省考委颁发,主考学校副署。
24.自考有关证明怎么样办理?
答:自考有关证明主要包含:成绩证明、毕业证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等。考生可以在政务网或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最多跑一次”栏申请,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浙江教育考试院办事大厅办理。
2、2023年专业考试计划调整修订有关问题
25.为何要对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修订?
答:2018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和〈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的公告》,对自考专业开考及专业代码、名字调整等提出了需要。2021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又下发《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和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基本规范的公告》,明确各省应付照《专业清单》和《专业规范》拓展自考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对于《专业清单》外专业,最迟于2023年6月停止颁发毕业证。依据以上文件需要,我省对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全方位调整修订。
26.2023年专业考试计划按什么原则和程序进行调整修订的?
答: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修订遵照“既严格实行国家规范和标准,又充分体现浙江特点”的原则。所有必设课程严格按《专业规范》实行,选设课程优先选择《专业规范》中的推荐课程,同时依据我省经济社会进步对人才的需要,适合增加体现浙江特点的课程。本次调整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主考学校依据《专业规范》提出修订建议,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审核赞同。
27.新计划什么时间开始实行?
答:本次调整修订的54个专业考试计划,从2024年十月考试起实行。原计划停止接纳新考生,新考生全部实行现行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
教育部《专业规范》尚未公布的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云数据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云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8个专科专业,与心理健康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3个停考专业,仍按原计划实行。
28.有没设定过渡期?
答:为达成原计划向新计划平稳过渡,大家设定了过渡期,2024年4月考试前已注册的考生,2027年12月底前可按原计划申请毕业;2028年1月开始,均按新计划实行。
原计划中的必考课程,2027年十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原计划中的选考课,2025年十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
29.专业代码后和部分课程代码前“Y”表示什么意思?
答:依据需要,从2023年起,所有专业均按教育部《专业清单》规定的新专业代码、名字考试报名和申请毕业。也就是说原计划和新计划均用同一个专业代码和名字。为了便捷考生在报名和毕业申请时进行有效区别,假如用原计划的,在专业代码后加“Y”。如:经济学专业,假如要按原计划考试报名和申请毕业的,专业代码为020101Y;假如按新计划考试报名和申请毕业的,专业代码为020101。
在这次调整修订过程中,大家发现有部分课程代码原计划和新计划发生冲突,即课程代码相同,但名字不同,为了进行区别,在原计划课程代码前加“Y”。如:新计划中课程代码10206为“经济学毕业论文”,而原计划中10206为“日本社会与文化”,大家把原计划中的“日本社会与文化”课程代码标注Y10206。
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中加“Y”的,只不过为了辨识,不会干扰考生毕业和电子注册。
30.新计划是不是继续实行大选修制?
答:新计划中继续实行大选修制,即选考课程可在申请毕业专业的推荐选考课中选择,也可在我省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选择与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不一样的课程。跨专业选择实践课,超越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选考课实践学分的,超越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含理论和实践的课程,实践部分不计课程门数。以经济学专业为例,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实践低于7学分,假如考生从其他专升本专业选择了2门各5学分的实践课程,只能按7学分计算,超出的3个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含理论和实践的课程,实践部分不计课程门数。如经济学专业“地区经济学”课程,既有理论,又有实践,毕业申请时只按一门计算。
跨专业选考的,每门课程在选考课中只能用一次,不可以在不同专业重复用。如“公共关系学”课程,假如在经济学专业中作为选考课用过了,就不可以在金融学专业中作为选考课用。
证书顶替的课程不可以跨专业用于选考课。如园林专业,考试计划选考课中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可以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顶替;行政管理中没这门课,则不可以用证书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再用于选考课。
31.与新计划中代码、名字不一样的课程怎么样顶替?
答:大家对新计划和原计划中代码不同,名字相近,需要相当的课程,拟定了顶替关系。除规定可以顶替的课程外,其他与新计划中代码、名字不一样的课程,可在选考课用一次。
《浙江高等教育自考课程顶替规定》顶替规则中的“+”,表示理论和实践须全部合格方能顶替。如:13167+13168与00900+00901互顶,指13167网站制作与制作和13168网站制作与制作均合格后方能顶替00900网站制作与制作和00901网站制作与制作,反之亦然。
32.原已合格的英语和英语怎么样用于顶替?
答:英语可顶替英语或第二外语课程;英语可顶替英语、英语或第二外语课程。新计划中无英语、英语或不选考第二外语课程的,英语、英语可在选考课用一次。
33.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能否顶替自考课程?
答:大学习英语等级考试三级或AB级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或英语、第二外语课程;大学习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级别成绩425分及以上者,可以顶替英语或英语、英语或英语、第二外语课程。
来源: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8a11f1548cd15c3d018cd21fc5a40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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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易见到问题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考?
答:高等教育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对自考规范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方法、毕业生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考规范,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将自考规范纳入国内高等教育的基本规范,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自考在国内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国内自考规范创立于1981年,我省1984年开始推行该规范。
自考规范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征的开放式高等教育规范,是富有中国特点的“没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考学习技巧灵活、工学矛盾小、成本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离别”,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考。对有个别有特殊需要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自考使用学分累计的方法逐步完成学业,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别合格者,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与权的主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授与学士学位。依据浙政发307号文件精神,自考毕业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现在自考分为专科和专升本两个学历层次。自考的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需要相一致。
2.自考使用什么考试形式?
答:自考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形式。理论考试现在使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150分钟。实践性环节考核是对考生进行基本技能和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实质问题能力的考核。一般包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和其他专门技能等,考核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答辩和实质操作等。
3.一年考几次?
答:现在我省理论考试一年安排2次,分别安排在4月、十月中下旬的一个双休日,报名日期为1月、7月上旬。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同步。
4.如何报名?
答:我省自考实行在线报名,在线缴费。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前会在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报名通知》、《报名指南》和《考试报名简章》,具体操作步骤及需要会在《报名指南》中详细说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严格按《报名指南》需要和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一旦确认,不能修改和取消。
理论考试每次安排2天,每一个时间段可以选报一门,每次考试最多可报4门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按《考试报名简章》公布的课程,自行选择考试报名。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地址、形式、方法由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在报完名后,要准时关注各主考学校网站有关信息。
5.怎么样知道自考开考的专业与专业考试计划?
答:登陆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6.可否同时考试报名多个专业?可否直接考试报名专升本专业?
答:我省自考实行课程管理,考试报名时不限制专业,考生可以按《考试报名简章》公布的课程选择考试报名。
考生可以直接考试报名专升本专业,但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要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7.忘记准考证号、登陆密码如何解决?自学考试个人信息怎么样修改?
答:考生如忘记准考证号,可在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社会考生登录”界面用身份证号登录。假如显示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没办法登录:初次登录系统的,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原已登录过系统的,通过“忘记密码”功能自行重置密码。
除身份证号与名字外,其他信息有误,考生在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自行更正。如需变更至已停考但尚能申请毕业的专业,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8.何时可以准考证打印?
答:一般考试前一个星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准考证打印。
9.应携带什么证件参加考试?在考场内应注意什么问题?违反考试纪律怎么样处置?
答:考生要根据《考场规则》等规定,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进考场后按规定入座,并把有关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考生在考场内需要遵守《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需要答卷。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每场理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未经监考教师允许,考生中途不能离场,离场后不能返回考场。禁止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和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智能手表与带存储程序功能的计算器等进入考场。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置。
10.怎么样查看当次考试报名的考试成绩?
答:理论考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后20日左右,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可于5月15日、11月15日后,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点击“我的成绩-分数查询”栏目查看。
考生如对当次理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成绩查对,查对结果由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告考生。成绩查对限查有无漏评,积分、统分有无差错,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
1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可否顶替自考课程?
答: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一级或以上合格证书可以顶替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获得一级合格证书可以顶替或02316/02317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获得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可以顶替00342/0034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
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并获得二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英语、英语或第二外语课程;获得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还可以顶替英语或英语课程。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笔试规定成绩,可以顶替英语或英语课程。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成绩顶替英语或英语课程的,在申请学士学位时有效。
12.原公共政治课怎么样顶替?
答:原公共政治课,按《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考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公告》实行。
13.一门课程多次考试成绩能否在同个专业同时用?
答:一门课程参加多次考试,获得的合格成绩,在同一专业中只能用一次,不可以作为多门课程重复用。如“公共关系学”课程考了2次,有2个合格成绩,在法学专业中不可以作为2门选考课用。
14.免考课程能否再用于顶替?
答:通过免考终审确认的课程不可以再用于顶替。
15.对毕业论文等考试报名有哪些需要?
答:完本钱专业全部课程学习,并至少获得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考试报名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原则上需参加在毕业证书上副署的高校考核答辩,考生考试报名时务必要认真选择。
16.什么是转考?
答:转考主要指省际转考。省际转考分为转出和转入。转入是指考生离开外省市到本省参加考试,将外省市合格成绩转入本省。转出是指考生离开本省到外省市参加考试,将本省合格成绩转到外省市。无论转出还是转入都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转出、转入不能代办,须考生本人办理。
假如考生需要在省内原考试地以外的市、县参加考试,在报名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时,选择参加考试的市、县获得准考证号即可,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17.怎么样办理转考手续?
答:需转出的考生一般于每年2月下旬或8月下旬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可通过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最多跑一次-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申请”或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我的申请-转考申请”链接〕在线办理转考,也可登陆“浙里办”APP办理。届时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会发布相应通知。需转入的考生在外省市办理转出手续后,省教育考试院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在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届时也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查看。
考生在线办理转考试前,须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及课程成绩信息,有误的按通知所附《浙江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办理指南》中的步骤进行申报更正。
18.什么是免考?
答: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赞同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与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继续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本、专科专业者,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获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或名字和需要相同的专业课程。
除具备高校在校期间2个学期以上英语语言类课程合格成绩免考“英语或英语,具备高校在校期间3个学期以上英语语言类课程合格成绩免考“英语或英语”,部分代表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免考外,其他课程按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原则申请免考。
19.怎么样办理免考?
答:考生一般于每年5月中旬或11月中旬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可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最多跑一次-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报登记”或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我的申请-免考申请”链接〕在线办理免考申请,也可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届时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会发布相应通知。
考生申请办理免考试前,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及课程成绩信息。有误的按通知所附《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中的步骤进行申报更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供有关材料。
20.学位申请有哪些需要?
答:学位申请仍按现行规定实行。自考本科毕业生各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成绩达到或超越本专业本次毕业论文平均成绩,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5%,有关高校可授与相应的学士学位。如因专业毕业人数不足10人而超越15%的授与比率,但毕业生成绩确属出色者,由学校酌情考虑授与学位。
除主考学校另有规定外,不考或免考英语、第二外语者,不授学位。
21.考试概要怎么样查看?教程怎么样订购?
答:考试概要包含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考核内容与考核目的、有关说明与推行需要等几个部分。全国统编教程中附考试概要,其他课程考试概要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
教程实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时间一般为3月和9月上旬,3月上旬预约十月考试的教程,9月上旬预约次年4月考试的教程。
22.怎么样办理毕业申请?
答:自考毕业申请每年2次,考生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于5月下旬和11月下旬,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网按相应步骤及需要进行毕业申请,并按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通知的时间提交毕业申请所需有关材料。
23.自考的毕业证书由什么部门颁发?
答:自考的毕业证书由省考委颁发,主考学校副署。
24.自考有关证明怎么样办理?
答:自考有关证明主要包含:成绩证明、毕业证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等。考生可以在政务网或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最多跑一次”栏申请,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浙江教育考试院办事大厅办理。
2、2023年专业考试计划调整修订有关问题
25.为何要对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修订?
答:2018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和〈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的公告》,对自考专业开考及专业代码、名字调整等提出了需要。2021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又下发《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和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基本规范的公告》,明确各省应付照《专业清单》和《专业规范》拓展自考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对于《专业清单》外专业,最迟于2023年6月停止颁发毕业证。依据以上文件需要,我省对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全方位调整修订。
26.2023年专业考试计划按什么原则和程序进行调整修订的?
答: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修订遵照“既严格实行国家规范和标准,又充分体现浙江特点”的原则。所有必设课程严格按《专业规范》实行,选设课程优先选择《专业规范》中的推荐课程,同时依据我省经济社会进步对人才的需要,适合增加体现浙江特点的课程。本次调整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主考学校依据《专业规范》提出修订建议,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审核赞同。
27.新计划什么时间开始实行?
答:本次调整修订的54个专业考试计划,从2024年十月考试起实行。原计划停止接纳新考生,新考生全部实行现行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
教育部《专业规范》尚未公布的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云数据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云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8个专科专业,与心理健康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3个停考专业,仍按原计划实行。
28.有没设定过渡期?
答:为达成原计划向新计划平稳过渡,大家设定了过渡期,2024年4月考试前已注册的考生,2027年12月底前可按原计划申请毕业;2028年1月开始,均按新计划实行。
原计划中的必考课程,2027年十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原计划中的选考课,2025年十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
29.专业代码后和部分课程代码前“Y”表示什么意思?
答:依据需要,从2023年起,所有专业均按教育部《专业清单》规定的新专业代码、名字考试报名和申请毕业。也就是说原计划和新计划均用同一个专业代码和名字。为了便捷考生在报名和毕业申请时进行有效区别,假如用原计划的,在专业代码后加“Y”。如:经济学专业,假如要按原计划考试报名和申请毕业的,专业代码为020101Y;假如按新计划考试报名和申请毕业的,专业代码为020101。
在这次调整修订过程中,大家发现有部分课程代码原计划和新计划发生冲突,即课程代码相同,但名字不同,为了进行区别,在原计划课程代码前加“Y”。如:新计划中课程代码10206为“经济学毕业论文”,而原计划中10206为“日本社会与文化”,大家把原计划中的“日本社会与文化”课程代码标注Y10206。
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中加“Y”的,只不过为了辨识,不会干扰考生毕业和电子注册。
30.新计划是不是继续实行大选修制?
答:新计划中继续实行大选修制,即选考课程可在申请毕业专业的推荐选考课中选择,也可在我省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选择与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不一样的课程。跨专业选择实践课,超越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选考课实践学分的,超越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含理论和实践的课程,实践部分不计课程门数。以经济学专业为例,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实践低于7学分,假如考生从其他专升本专业选择了2门各5学分的实践课程,只能按7学分计算,超出的3个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含理论和实践的课程,实践部分不计课程门数。如经济学专业“地区经济学”课程,既有理论,又有实践,毕业申请时只按一门计算。
跨专业选考的,每门课程在选考课中只能用一次,不可以在不同专业重复用。如“公共关系学”课程,假如在经济学专业中作为选考课用过了,就不可以在金融学专业中作为选考课用。
证书顶替的课程不可以跨专业用于选考课。如园林专业,考试计划选考课中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可以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顶替;行政管理中没这门课,则不可以用证书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再用于选考课。
31.与新计划中代码、名字不一样的课程怎么样顶替?
答:大家对新计划和原计划中代码不同,名字相近,需要相当的课程,拟定了顶替关系。除规定可以顶替的课程外,其他与新计划中代码、名字不一样的课程,可在选考课用一次。
《浙江高等教育自考课程顶替规定》顶替规则中的“+”,表示理论和实践须全部合格方能顶替。如:13167+13168与00900+00901互顶,指13167网站制作与制作和13168网站制作与制作均合格后方能顶替00900网站制作与制作和00901网站制作与制作,反之亦然。
32.原已合格的英语和英语怎么样用于顶替?
答:英语可顶替英语或第二外语课程;英语可顶替英语、英语或第二外语课程。新计划中无英语、英语或不选考第二外语课程的,英语、英语可在选考课用一次。
33.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能否顶替自考课程?
答:大学习英语等级考试三级或AB级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或英语、第二外语课程;大学习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级别成绩425分及以上者,可以顶替英语或英语、英语或英语、第二外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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