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自学考试电商法概论00996复习提纲(6)
53.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指自己组织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公传播的主体。不论是普通的个人用户还是某个互联网服务商,只须提供信息向互联网发布就是互联网内容提供者。
54.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互联网中介服务提供者,指为网上信息传播提供设施、渠道和技术支持等各类中介服务的主体。依据互联网信息实质监控能力的不同,互联网中介服务者又可分为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主机服务提供者两类。
55.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些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范围进行支配的一种信息自由权。
56.互联网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生活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遭到保护,不被别人非法侵犯、了解、搜集、复制、借助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是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个人有关敏锐信息,包含事帝、图像与诽谤的建议等。
57.数据用户:用指合法地采集、拥有、控制并用有关数据者。通过非法方法采集或者获得别人的个人数据者,不可以被视为法律所承认的数据用户。
58.OPA:美国在线隐私网盟,依据该网盟的引导,OPA的成员公司赞同采纳和实行张巾OPA隐私政策,该政策规定了应全方位的告知买家网站的资料采集行为,OPA的引导被很多主要的隐私认证计划所使用,并将之作为他们自己的认证标准和回入认证的条件。
59.P3P:个人隐私偏好平台,经过万维网协会几年的研究开发,个人隐私偏好平台作为一种标准通过了首次公开测试。它为了提供一个自动的比较用户的隐私参数选择和他们所访问网丫的保密状况的办法。可以让网站表达我们的保密协议。
60.互联网隐私认证计划:是一种私人行业实体致力于达成互联网隐私保护的自律形式。它需要那些被许可张巾它的隐私认证标志的网站需要遵守它的行为规则,并且服从多种形式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