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基本规范工作,优化自考专业结构,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基本规范》精神,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区实质,我院对广西现行开考的32个自考专业原考试计划进行调整,并拟定了《广西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考试计划》和《广西高等教育自考专业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现或有关调整事情公告如下:
1、专业考试计划调整
计划调整过渡期。
广西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调整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考生根据原计划参加考试并申请毕业。
2027年1月1日起,自考原计划全方位停止实行,所有新老考生均须按新计划参加考试并申请毕业。
计划调整需要。
1.开考专业。我区自考现在共开考32个专业,除云数据与会计专业仍实行原计划,待国家新规范颁布后再行调整外,其他31个开考专业自2027年起,由我院统一按新计划课程安排考试。
2.停考过渡期专业。我区于2024年5月21日公布停考的电力系统智能化技术等36个专业继续实行原计划直至停考过渡期结束。
2、新计划有关说明
学历层次与规格。
广西自考专业设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专业种类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种类统称为“专升本”。
新计划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科层次专业考试课程总数一般不少于16门、总学分不少于73学分,本科层次专业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4门、总学分不少于73学分。凡包括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获得两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认定为获得该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及相应学分。
主考学校。
我区32个自考专业均面向社会开考,每一个专业均设置1所主考学校,社会考生参加毕业考核与申请毕业证的学校须是同一所主考学校。助学考生由其所考试报名的主考学校进行考籍管理。
自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关注主考学校关于申请自考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课程教程。
笔试课程用教程以我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用教程由主考学校公布。
课程说明。
代码相同的课程,其课程说明、教程、考试概要、考试试题均相同。部分课程说明显示“略”的,可参照教程后面附带的考试概要课程说明。
3、新计划课程顶替及免考规定
课程顶替。
1.对于我区正常开考的专业,在过渡期内未获得毕业的在籍老考生,其所获得课程合格成绩可参照每一个专业的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进行课程顶替和换算学分,无须再参加新计划相对应课程的考试。
2.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及说明只适用于本专业,不可以类推到其他专业。
3.新旧课程顶替仅适用于新计划推行前在我区已获得旧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新计划推行后,考生在外省转入的合格课程成绩不可以用于新旧课程顶替。
4.考生不考英语、高等数学等两门公共课程考试的选考规定,可查阅每一个专业的考试报名说明。
课程免考。
新计划课程免考规定继续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推行细节的公告》实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十月29日
文章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148_31019.htm
附件1.广西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考试计划
附件2.广西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设置
附件3.广西高等教育自考专业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