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总工会日前建议进城务工职员注意五条事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合适我们的工作。
第一,进城务工职员需要年满16周岁,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拥有必要的职业技术能力,从事特种作业不只要经过职业培训,还要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外出而影响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第二,进城务工职员求职时,应到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资格的合法职业介绍结构求职,不到马路劳务市场或非法职介机构找工作,以免上当被骗。
第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找工作时选择有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的用人单位,并按规定在录用之日起5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进城务工职员需携带我们的有效证件,包含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学历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
第五,进城务工职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劳资纠纷或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可根据行政隶属关系向省、市、区、县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投诉,不可用非法或暴力方法。
除此之外,陕西总工会将为进城务工职员提供劳动、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法律法规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