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南自学考试06616常识产权概论复习提纲(4)
1、创造、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新颖性
1、定义:是指该创造或者实用新型不是现有技术;也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将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现有技术 :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2.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
申请日
专利局收到依法提出申请的文件日期
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为申请日
同样的创造创造只能授与一项专利权。但,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创造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创造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舍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与创造专利权。
优先权日:以首次申请日作为优先权日
3.破坏新颖性的技术
申请日以前公开的现有技术
即有关技术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发表、公开用或者以其他方法可以为公众所知。
“公众”:指不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不论人数的多少,公众不包含与创造人、申请人有信赖关系的其他人。
负有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包含:
明示保密义务人:
以契约方法明确规定保密义务;法律直接规定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默示保密义务人:
研究开发的合作者、企业雇员、承担试验单位
技术因公开而成为现有技术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出版物公开
图书出版物:只有月份或年份的,以月份最后1日或年份的12月31日作为公开日/专利文献、域外图书/图集、商品目录、样本/标准/具备版权标识的出版物/标有“内部发行”等类似文字的证据/论文、研制报告、测试报告
第二,用方法公开
生产制造/委托加工/用致使公开/测试、试验、试用致使公开/商业销售致使公开/进口致使公开/广告致使公开/商品展示致使的公开
第三,以其他方法公开
口头公开/企业内部职工的建议/广播、电视致使的公开
抵触申请
所谓的抵触申请,是指在申请日以前,其他人已就同样的技术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将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的申请。
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些技术相比,该创造有**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征和进步。创造性只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不与抵触申请技术进行对比。
突出实质性特征的判断
判断需要保护的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是不是显而易见,一般可根据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确定创造有什么区别特点和创造实质解决的技术问题
判断需要保护的创造对本范围的技术职员来讲是不是显而易见
显著进步的辅助判断标准
创造解决了大家一直渴望解决、但一直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点;
创造克服了技术偏见。
创造获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成效。
创造在商业上获得成功。
实用性
是指该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可以制造或者用,并且可以产生积极成效。
一般而言,下列情形不拥有实用性:
无再现性 违背自然规律 借助与众不同的自然条件的商品 无积极成效 ;